福建医科大学今年开展为宁德市定向培养-临床医学类本科学生试点工作
为了适应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要求,我省决定今年在宁德市开展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临床医学本科学生试点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定向招收30名宁德市考生,就读临床医学本科专业,毕业后由宁德市卫生局定向安排到宁德市乡镇卫生院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服务期为五年。
一、招生计划
福建医科大学新增本科二批计划30名,定向宁德市招生(院校代码:2040),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学制5年(专业代码:01)。
二、生源范围
招生对象为2009年宁德市参加普通高考并符合条件的理工类考生。
三、志愿填报
7月15日到7月25日考生在福建招考在线填报志愿网站与填报本科二批院校志愿同步进行,于7月25日下午18:00点截止。
四、录取
与本科二批院校同步进行录取,如果生源不足,可在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20分内择优录取。
五、签订培养协议书
凡被福建医科大学录取的宁德市定向培养临床医学类本科考生须持福建医科大学寄发的“入学通知书”到宁德市卫生局签订《福建省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定向生定向服务合同书》。如果定向录取的考生未与宁德市卫生局签订定向服务合同书,则视为自动放弃今年的录取资格。
六、入学报到及新生电子注册
被录取的定向考生凭高校入学通知书、定向服务合同书及其他有关证件按要求到福建医科大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及新生电子注册。
七、权利与义务
被录取的定向考生入学报到后,省教育厅按规定给予新生电子注册,完成规定学业后按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福建医科大学按乡镇卫生院的要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毕业后到宁德市的乡镇卫生院工作并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不得辞职或停薪留职或调离乡镇卫生院或借用至其他单位工作。
毕业后如果未能履行定向服务合同书的规定,必须追究不履约责任并给宁德市卫生局经济赔偿,每年按3万元计算。